制官刑,则具训蒙士;无彝酒,则诰教小
蛮夷猾夏,明刑治之而有余;四夷交侵,征伐制之
皇帝,始见于《吕刑》。赵岐注《2回 %90">孟子》引《甫刑》曰:“帝清问下民。”无“皇”
五刑之法,疏谓:宫刑至隋乃赦。崔浩《汉律序》:文帝
《曲礼》:刑不上大夫。《家语》:冉有问刑,
韩非曰:“宋君失刑,而子罕用之,故宋君见劫。”李
子产铸《刑书》,赵鞅、荀寅铸《刑鼎》,至
《刑法志》:狱刑号为平矣。《酷吏传序》:号为罔
宣帝以刑余为周、召,非独弘、石也。平恩
颜鲁公为刑部15回 《律疏》与《刑统》不同,《疏》依律生文,《刑
《律疏》与《刑统》不同,《疏》依律生文,《刑
仁宗阅审刑奏案,有“次公”,而梁适对以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