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九)「歧」,指叉枝,明抄、湖湘本均作「岐」;下一
「二」「髡」,對主枝、副主枝或側枝進行適當短截。<
「一四」「枝莖」,枝蔓。
按梅花
凡插梨,園中者,用旁枝;庭前者,中心。旁枝(二一),
凡遠道取梨枝者,下根「三五」即燒三四寸,亦
(二一)「旁枝」,明抄誤作「勞枝」,湖湘本等
「三一」「根蔕小枝」,主幹基部長出的小枝條。採此
栽石榴法:三月初,取枝大如手大指者,斬令長一尺半,八
若不能得多枝者,取一長條,燒頭,圓屈如牛拘
(十一)「環圓布枝」,金抄、黃校、張校、漸西本如
刺榆,小枝具硬刺,花與葉同時展放。果實呈
「二」「科」,指枝葉繁茂。
少枝長疾,三歲成椽。比如餘木,雖微
「五」「春生少枝」,當年春天長出的新梢。
(五五)「枝」,明抄誤作「秋」,據他本改正
枝江,縣名,漢置,晉宋因之,故治
「荔枝為異」,「為異」,各本及《御覽
「言枝交互四出。」其葉大尺,赤理,黃
「枳,木蜜「三」,枝可食。(二)」
「枳,木蜜,枝可食」,原接寫在《廣志》文的下